返回首页 | 联系我们

中心动态

  • 1
  • 2
  • 3
  • 4

联系我们

宜春启慧康复教育发展中心

座 机:0795-3221266

【1】总部:

18079576062(邓老师)

13507955116(刘老师)

14796568767 (听力语言康复部邓老师)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中山东路169号民主小区三期50栋3单元10号店面(东浦市场公交站下车)

【2】明月北路教学点:

15179589626(陈老师)

18720628661(彭老师)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明月北路860号枣树综合楼2层、3层

详细信息

学前教育法来了!制定学前教育法有何重大意义?亮点特点有哪些?事关特殊教育的新举措有哪些?


一、制定学前教育法有何重大意义?亮点特点有哪些?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关系亿万儿童健康成长,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未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8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该法共9章85条,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如何理解学前教育立法的意义?立法过程有何亮点特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石宏回答了中国教育报记者的相关提问。



为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问:制定学前教育法有何重大意义?


答:第一,制定学前教育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前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强对基础教育的支持力度,办好学前教育,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党的十九大报告、二十大报告、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等文件均对强化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健全学前教育保障机制等提出明确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前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有关重大决策部署,需要及时制定学前教育法,把党和国家在新时代关于发展学前教育事业的系列重大方针政策及时转化为法律规定,为深入推进我国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第二,制定学前教育法是深入总结我国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经验成果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取得跨越式发展,学前教育资源总量迅速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基本覆盖,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幼儿园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第三,制定学前教育法是全面推进教育法治建设,实现教育强国战略的有力保障。贯彻落实宪法关于发展学前教育的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学前教育事业体制机制,亟须加强顶层制度设计,制定一部专门的学前教育领域基础性法律,系统整合并发展完善有关法规政策,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打下坚实法治根基,依法保障教育强国战略目标顺利实现。


第四,制定学前教育法是积极适应我国人口发展变化,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现实需要。新制定的学前教育法推动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为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不忘初心、守正创新,面向未来办好学前教育


问:学前教育法立法过程中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立法过程中,在总体思路上注重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学前教育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领导是办好学前教育的根本保障。这次立法明确规定学前教育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二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办好学前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为我国学前教育事业指明了发展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把党和国家关于学前教育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准确地转化为法律规定,始终是立法工作的首要任务。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在深入开展调研和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紧密围绕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难题,着力解决学前教育普惠性资源不足、保教质量参差不齐、教师队伍建设滞后、投入保障体系不完善、监管制度不健全等问题,更好地发挥法治对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四是坚持守正创新。认真回顾总结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积累的宝贵经验,同时注重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活力,依法推进学前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五是坚持面向未来。站在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战略高度,对学前教育事业未来发展进行谋篇布局、统筹规划,坚持高起点、严要求、高标准进行顶层制度设计,保障顺利实现新时代“办好学前教育”目标。


坚持公益普惠暖民心,维护儿童权益促发展


问:制定学前教育法的亮点特点有哪些?


答:第一,坚持公益普惠基调。学前教育事业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重大民生工程。制定学前教育法,坚持公益普惠的基本方向和发展目标,强调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鼓励各级政府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为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等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提供资助。


第二,维护学前儿童权益。实施学前教育,必须突出学前儿童主体地位,以维护学前儿童权益作为立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制定学前教育法,坚持最有利于学前儿童的原则,倡导尊重学前儿童人格尊严,在篇章结构上专设“学前儿童”一章,对学前儿童的权益保护作全面系统的规范,明确学前儿童享有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得到尊重和保护照料、依法平等接受学前教育等方面的权利。


第三,遵循幼教科学规律。学前教育法强调,实施学前教育要坚持科学的保育和教育理念,符合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注重学前儿童良好习惯的养成,促进学前儿童身心全面发展。


第四,筑牢安全防范屏障。制定学前教育法,始终牢牢绷紧安全防范这根弦,把保护学前儿童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明确幼儿园必须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强调幼儿园应当落实安全责任制,优先保护学前儿童人身安全。同时,明确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做好安全保卫、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监管。


第五,加强幼教队伍建设。学前教育法着力提高幼儿园教师地位,强调全社会应当尊重幼儿园教师,保障幼儿园教师在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等方面享有与中小学教师同等待遇。严格幼教队伍资质要求,强调遵守师德师风,明确相应任职条件,进一步提升幼教队伍整体素质水平。


二、事关特殊教育,有8条新举措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共9章85条,对中国学前教育进行了总纲性的立法,适用于所有学前教育相关群体,而在其中的7个章节还专门针对特殊教育提出了8条法规,足见国家对特殊教育群体的重视,保障特殊教育群体权益的决心。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国家推进普及学前教育,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国家采取措施,倾斜支持农村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发展学前教育事业;保障适龄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等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第十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学前教育、儿童发展、特殊教育方面的科学研究,推广研究成果,宣传、普及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

第二章  学前儿童
          
第十七条  普惠性幼儿园应当接收能够适应幼儿园生活的残疾儿童入园,并为其提供帮助和便利。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与幼儿园就残疾儿童入园发生争议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等单位组织对残疾儿童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幼儿园生活能力等进行全面评估,并妥善解决。   

第三章  幼 儿 园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区域内残疾儿童的数量、分布状况和残疾类别,统筹实施多种形式的学前特殊教育,推进融合教育,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增设学前部或者附设幼儿园。

第四章  教 职 工
          
第四十七条  承担特殊教育任务的幼儿园教师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特殊教育津贴。

第五章  保育教育

第五十四条  招收残疾儿童的幼儿园应当配备必要的康复设施、设备和专业康复人员,或者与其他具有康复设施、设备和专业康复人员的特殊教育机构、康复机构合作,根据残疾儿童实际情况开展保育教育。

第六章  投入保障
          
第六十三条  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并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以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财政补助标准。其中,残疾学前儿童的相关标准应当考虑保育教育和康复需要适当提高。

第九章  附    则

第八十三条  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等附设的幼儿班等学前教育机构适用本法有关规定。



上一篇:孤独症孩子上学,再也不怕入园被拒了!(学前教育法来啦!)         下一篇:人工耳蜗是助听器吗?

友情连接: 宜春启慧康复教育发展中心管理入口    微信公众平台推荐

版权所有Copyright(C)2014-2015 宜春启慧康复教育发展中心

版权所有©宜春启慧康复教育发展中心  技术支持:江西华邦LOGO黑.png

座 机:0795-3221266  联系人:陈老师  手 机:15179589626  联系人:邓老师  手 机:18079576062  地 址:宜春市袁州区中山东路169号(东浦市场公交站下车)

赣ICP备14006773号-1